第172章 金哥立功-《老黑是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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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一名职业小偷。
这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
利用送餐员的身份来打掩护,确实有很大的好处。
由于喜记是小区内有名的餐馆,时间长了后,做事机灵、嘴巴乖巧的袁飞宇已经被很多顾客所熟悉,再加上身着喜记的工作服,他拎着餐盒出入各楼宇之间根本就不会引起大家的提防。
最为关键的是,当袁飞宇在入室前开门时,一旦周边有动静,他立即就可以装作送餐的样子,根本就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不仅如此,外卖送多了以后,袁飞宇还逐渐掌握了小区内很多家庭的生活习性。
比如说强哥,在他到喜记就餐的过程中,袁飞宇通过和他套近乎,不仅知道他不差钱,还弄清楚了他的职业,知道他白天经常往工地上跑,家里只剩下金哥这条狗。
为了顺利对强哥家下手,袁飞宇可是花了不少心思。
他知道,以他的职业本事,进强哥家一点都不难,可问题是他家还有一条狗。
为了让自己不被狗咬,袁飞宇提前做准备了。
当强哥带着金哥到喜记吃饭是,袁飞宇会主动迎上去,又是给金哥肉吃,又是陪它玩什么的。
就算是强哥点外卖,袁飞宇也不会忘记给金哥带上一点肉之类的,再在他家逗它一会。
一来二去,袁飞宇就跟金哥成为了“朋友”。
熟悉“朋友”上门偷盗,没有受过专门训练的金哥自然不会吠叫。
因此,强哥家第一次被偷,金哥其实是有点冤枉的。
第二次就不一样了,因为金哥已经学过看家本事。
其实一般来说,职业小偷是很少在短时间内再次光顾同一家的。
可袁飞宇对强哥家却是念念不忘。
原因很简单。
强哥作为一名工程监管人员,他在工作上有很多迎来送往的事要做。因此,在他家里,经常存放着大量的名贵烟酒,比如说茅台、五粮液、名贵洋酒等。
作为一名职业小偷,袁飞宇知道,这种名贵烟酒比金银首饰更好出手,而且还能卖高价。
可惜用来做掩护的外卖箱容量太小,否则袁飞宇恨不得一下就把强哥家搬个精光。
最为重要的是,在上次偷盗的过程中,袁飞宇还在强哥家找到了一套备用钥匙。
为了能把强哥家搬空,他立即就用随身携带的橡皮泥把钥匙摹刻下来了。
在有了钥匙的情况下,袁飞宇进强哥家会更加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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