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难道挂个龟苓膏的招牌卖烧仙草也对? 许长欢要炸了,开什么国际玩笑?公理何在!! 审判长见许长欢一直在沉默,问:“原诉律师,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许长欢真想哭:“审判长,辩护律师这是在钻法律漏洞。” 人民陪审员提醒许长欢:“你有没有证据证明消费者进店,就是为了买有‘龟’的龟苓膏呢?” 许长欢醍醐灌顶,对呀,对方一直强调消费者是知情的,那么她只要证明消费者不知情且目的明确就可以了,怎么这都没想到。 她感激地看向人民陪审员,却见对方不动声色地收回目光。 审判长问:“原诉律师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许长欢张了张嘴,她有,可是没证据辅助啊。 但比放弃发言机会好,于是许长欢顺着人民陪审员的话说:“审判长,诉讼律师提供的调查表只能证明消费者买龟苓膏,要的只是清热解毒效果,但龟苓膏和烧仙草都具有此功能。 我认为这样的调查表,根本不能证明消费者已知晓‘正宗好龟’龟苓膏的原材料,更不能证明他们就是想买烧仙草。” 这时人民陪审员和审判长嘀咕了几句,审判长点点头,说:“基于本案证据不足,改期再审。”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