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足以证明被告吴杰强口口声声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可毒品外包装却有他的指纹。 迷茫在许长欢脑海里疯狂回旋,她快喘不过气。 好在,戚承景不再沉默。 只是,现在看着他,许长欢心里百感交集。 她希望戚承景能赢,又不想吴杰强逃脱应有的罪责。 戚承景闭口不谈指纹的事,而是另辟蹊径: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运输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运送毒品的行为。 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明知’。 而我的当事人已经否认了,他说他什么都不知道。 既然如此,运输毒品罪不能成立。” 施洛洛说:“反对,辩方这是避重就轻。毒品外包装有被告指纹是事实,足以说明被告知情,甚至触碰过。” 戚承景问吴杰强:“这个包,是你的吗?什么时候买的?” 吴杰强说:“大老爷们的背啥包,我不背包的,这是前几天孙译说送我的。既然是参加人家的饭局,我寻思着拿上他送的包会比较好,所以就带上了。” “他送你之后,到案发当日之前,有用过这个包吗?”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