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我怕我妈揍我-《影帝他不想当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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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宸离开天漠,没有继续回首都。
    这边他无处可去。
    回家?
    拜托,虽然承诺了春节回家一趟,但也没必要这么着急。
    你过年回家, 刚回去的时候, 你就是妈妈的心肝宝贝, 是村里最靓的崽。
    等过了几天, 这种热情就消退了。
    再过几天, 新仇旧恨,越看你越不顺眼。
    如果你到了婚龄而又没能带回来女朋友,那可不得了啦。
    别人家的猪都啃到了小白菜。
    就你没用。
    你让你妈丢人从村东头丢到了村西头。
    钱宸现在不仅仅是没女朋友的问题。
    他和他妈之间的矛盾一直都在。
    双方想缓和,只能不触及理念方面的冲突,就是大家选择性的遗忘一些问题。
    但如果一天到晚朝夕相对,想忘记也难啊。
    更何况,钱宸是个冒牌货。
    相处的时间太久,很容易被发现有问题。
    所以,钱宸直接回横店。
    那边租了房子,算是他的临时住所。
    几个月不见的横店。
    还是原来的样子。
    匆匆而过的逐梦年轻人、中年人、老年人……
    钱宸以前当过横店群演。
    这事也逐渐的被很多人所知道。
    成为不少人的榜样。
    也让一些看不到希望,本打算放弃的人,决定再坚持一下。
    横店群演,大概是为数不多愿意相信钱宸没有“睡半圈”的群体了。
    因为,钱宸如果睡半圈。
    那这个成功之路,就不是他们所能复制的,他们长得帅的本来就不多,比得上钱宸的就更少。
    钱宸是靠自己的努力,经过群演经验的积累,在跑龙套的时候,被郑大龙发现,然后推荐给了姜大斌。
    这么说,其实也没毛病。
    表面上看确实是这样的流程。
    钱宸到横店的当晚,去郑传和的店里吃饭,几个群演看到他,立刻就跑过来找他要签名。
    希望他能写两句鼓励的话。
    钱宸看着他们青涩的面容。
    接过笔,本想写“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让他们不要钻牛角尖。
    但最后还是摇摇头,写道:
    “少年辛苦终身事,莫向光阴惰寸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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