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2章 用土豪金的方丈-《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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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和尚自然期盼天下太平,卸甲归田猎鹰的人可以理解,也从心里深深的尊重.可是为什么回到老家不到半年就直接去寺庙当了和尚?而飞鹰的老家正是北河蓟县,正是这个具有8000年历史的县城.
最通俗的解释为,飞鹰就是飞鹰,部队的20年生活已经让他忘了如何在普通社会和普通人群中生活.他回到老家的时候父母都不在了只有一个比他大8岁的哥哥,但他跟哥哥和嫂子都无法相处,他便终日借酒消愁.
他当然不甘心离开部队离开猎鹰,可是他倔强的性子又让他必须离开.他便瞬间从一个特种英雄特种教官变成了一个百无一用的残废一个无能的人.
45岁别说回家娶上媳妇,就是找份工作人家一看他只有一只手也立刻拒绝.这年月身体健全的壮年都不好找活,何况一个酒闷子的残疾?一个喜好抱打不平随时会惹祸的残疾?
造化弄人,命运弄人.所以最后飞鹰走投无路被独乐寺的苦禅方丈收为弟子,便从此入了佛门.
只是苦禅坚持一件事,那就是飞鹰只是俗家弟子,不梯度也没有光头和尚的那些规矩,甚至一个月还许他吃两顿肉.
这简直是天大的恩赐了.
只是以唐林换位思考从飞鹰的角度,若换成是他,他宁可死也绝对不会在庙里当了俗家和尚,这算什么?可他见过苦禅一面,便知道一切都是因为这个瘦小四方光头的和尚,他说的话步步珠玑,让他根本无可反驳.
这是个十分牛逼的和尚,至少唐林这样想,而且他颧骨奇高,两侧太阳穴分外明亮,很明显这瘦小老和尚是个内家高手.
高手在民间,道理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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