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与此同时,人间。 庆国的某个街道上,阎王拿着一本书,浏览着书中所记载的奇闻。 “客官,您要的面条到了,请慢用!” 一名小二走了上来,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摆在了阎王面前。 这段时间,阎王一直留在庆国,一边调查着北凉小公主的行踪,看看是不是被庆国的皇室派人带走的,一边,用最快的速度了解着这个世界。 根据书中所记载的内容,阎王算是意识到,修罗界的人是真爱杀戮。 国与国之间,一言不合就开打,从来就没有说要和谈的意思。 你不服从我,我就干你,干不过你我也要干你,总之就是要把你往死里干,直到你服气为止。 上到国家,下到学堂里的小孩。 这就是修罗界的大道。 以杀戮为主! 以嗜血为尊! 谁的拳头硬,谁就有道理! 从某种角度上来看,阎王还是挺欣赏这种规则的。 往往,只有争斗才能培养出最强大的猎手。 强者,永远不可能屈服于弱者的脚下。 “诶,这面怎么有点咸。” 阎王放下手中书,用筷子夹了几口面条嗦进口中,嚼了嚼,皱起眉头。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修罗界的美食……实在少得可怜,压根就不能吃,调味料比人界的差了不止一星半点。 早知道出来的时候,就带点干粮了。 再怎么,也比现在好! 就在阎王吐糟之时,天空,一只候鸟尖鸣一声后,扑腾着翅膀朝着阎王冲了过来。 阎王微微一怔,抬起手臂。 候鸟在距离阎王几十米的位置时开始放慢速度,最后稳稳地落在了他的手臂之上。 其脚,没有任何书信。 当然,这本就不是传信的候鸟,而是一种幻术! 阎王用手指点了点候鸟的鼻尖,随着一道气息钻入其中,候鸟瞬间崩散,无数道信息立刻涌入阎王的脑海中。 片刻后。 他睁开双眼,眼神清凉如水。 “想不到,想不到啊!” “哼!” “这个臭小子倒是干了一件大事,居然这么快就把一个魔王给杀了。” “这修罗界的魔王,实力也不怎么样啊。” 眼我那个吐槽了一句,倒没有真的瞧不起魔王。 根据关圣所发来的内容,伏虎魔王已经诛杀,为了杀他,荀夫子,李牧,北凉王,费了好大的力气。 秦国地区,已然解放。 但! 第(2/3)页